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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讓眾文學作家非常反感的八股拼貼文章之後,許多人問我,究竟要怎麼寫作才能成為作家?

我說成為作家不重要,作文考試也不重要。問題是你怎麼教你的孩子拉出那條感知生命的「天線」,幫打開他們張望世界的「天窗」?讓他們可以自在地成為他自己,悠遊感性與理性?

我們的孩子只讀國文課本嗎?(課本太無聊,於是他們跑去租書店?)最近,收到某單位來函,非常禮貌地先是讚美我的文章如何有特色,說是可讓學生學習的好教材,他們希望我寫的〈西螺大橋〉一文能收進國中課本當教材,但在禮貌之後卻帶著教育者「好為人師」的思考:因為接著的附函檔案卻是要求我把一些「語意不清」的字眼改掉,並將「贅詞」刪除。

我看了頓時傻眼。

這樣的要求就好像美術館打算收藏藝術家的一張作品時,美術館卻對畫家說,我們一直景仰您在藝術方面的努力,您的這張畫作我們很喜歡,但是能否請您把這張畫作的某個筆觸再畫清楚一點,能否把其中過於模糊的色彩再強加一點,能否把題材裸露的部分遮住一點……

他們將我寫的文章關於他們認為文字不清之處做了記號且還提出疑問附註。

但是,沒有個我獨特的創作語言,再完美都等於是複製別人。

我常慶幸自己沒有太完美的文字,但卻因瑕疵而彰顯了我之成為我的文學風格。(這就好比我的長相一樣很有瑕疵,但這正是我長的樣子,你可以喜歡或不喜歡,但可不能叫我去整形。)

收不收錄在學生課本教材,對我一點也不重要。一直以來,我甚至避免被收錄其中。我總是相信孩子們長大了,如果我是燈,他們在黑暗中自然會看見我。

孩子應該要成為他們自己本來的樣子,他們不是要成為我們強加在他身上的樣子。

這句話我說過很多次了:我寧可要不完美的獨特原味作品也不願意看見完美的複製作品(這就是為何有些素人畫家常有驚豔之作)。

要求我改些字眼或刪掉某些情節才能被收進課本教材,如果我跟著因此而改了,那簡直就是我自己對自己創作原點的褻瀆與心的出賣。

我不在意收不收錄我的文章,但我在意──孩子有沒有他自己的選擇權,他們的世界原本是可以非常遼闊的,但成人在他們的養成過程裡卻把他們弄窄了。文字是人的思維產物,它原本即可組合與創作,否則當代許多知名作家大概都可以停筆了。

>>>>2006/8/18聯合報 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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