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中國人,面對的是順之者昌、逆之者困的全球化趨勢。與此同時,中國的現代化事業進入了關鍵時刻。在這個年代,決定公民和國家發展成敗的最重要條件是制度環境,但公民的心智狀態對自己乃至國家和社會發展的影響也十分巨大。

  20世紀70年代末,在經歷了反右派、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三大災難後,人們沉痛地發覺,這些災難的根源之一是:“我們是吃狼奶長大的。”20多年過去了,偶然翻閱一下我們的中學歷史教科書,令我大吃一驚的是:我們的青少年還在繼續吃狼奶!

  “以史為鑒”、“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名言。屈辱、挫折、兵連禍結、前僕後繼,一部中國近代史蘊藏著多少血淚和經驗教訓!我們有責任將歷史真實告訴我們的青少年,讓他們永志不忘。這是幫助他們成為現代公民的必由之路。如果天真純潔的孩子吞食的竟是變味乃至有意無意假造的丸丹,只能讓偏見伴隨終生,甚至因而誤入歧途。

  現在是正視我們自己的歷史教科書問題的時候了。現從幾個具體的歷史事件談起。

  火燒圓明園是不是無法避免的?

  火燒圓明園是英法侵略軍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事情為什麼會弄到如此地步?140多年過去了,我們理應冷靜地考察雙方的應對得失,吸取教訓,讓各國人民更好地共處。這一事件是“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惡果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室編著的《中國歷史》第三冊,是被普遍采用的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教科書。它是這樣評述這次戰爭的:

  一、關於戰爭起因。

  這部教科書寫道:“1856年3月,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潛入廣西西林地區胡作非為,被當地官吏處死。這就是所謂的‘馬神甫事件’。後來,法國以此為借口,伙同英國發動侵略戰爭。同年10月,廣州水師在中國商船‘亞羅號’上,緝捕了海盜和水手。英國領事無端干涉,硬說‘亞羅號’是英國船要求中國方面釋放被捕的人,並向英方賠禮道歉。兩廣總督葉名琛怕事態擴大,釋放了被捕的水手,但拒絕道歉。這就是所謂的‘亞羅號事件’。1856年10月,英國首先挑起戰爭,炮轟廣州,第二次鴉片戰爭開始。”

  這裡說的亞羅號事件大體符合歷史事實。至於殺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筆糊塗賬。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廣西西林代理知縣張鳴鳳所殺的。直至法國公使查問,張鳴鳳仍然矢口否認,說根本沒有這回事。致使廣西按察使和兩廣總督到了1858年初還信以為真,據此回答法國公使和上奏朝廷。

  1844年10月訂立的中法《黃埔條約》規定,法國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雙方“議定界址內”活動,“法蘭西無論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遠入內地,聽憑中國官查拿,但應解送近口法蘭西領事官收管;中國官民均不得毆打、傷害、虐待所獲法蘭西人,以傷兩國和好。”

  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傳教,《黃埔條約》訂立後仍不離開,這是違反條約的錯誤行為。但把他處死,顯然是西林地方官員的行為,違反了應把拘捕的法國人解送領事的條約義務。直至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馬氏確有該處死刑的哪些罪。按照程序正義優先的法學觀點,中方無疑理虧。教科書對此事的評述是不准確的。

  還要指出,教科書只字不提引發這次戰爭的兩條根本原因:一是英國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實履行《江寧條約》的規定,其中重要一點是讓英國官員和商人可以自由進入廣州城。讓洋人進城,現在看來,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當時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盡管也有過大小不一的糾紛,但都一一化解,沒有釀成巨禍。惟獨在廣州,卻驚動朝野上下,鬧得天翻地覆,開各地反入城鬥爭的先河,歷時十多年無法解決,直至兵戎相見。

  二是《望廈條約》規定:“所有貿易及海關各款恐不無稍有變通之處,應俟十二年後,兩國派員公平酌辦。”《黃埔條約》亦規定:“若有應行更易章程條款之處……核計滿十二年之數,方可與中國再行籌議。”修改有關的通商條款,本屬平常外交事務,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雙方的矛盾。

  關於挑起這次戰爭的原因,當時的有識之士就有所反思。深悉內情的薛福成沉痛地說:“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見大吏,借以通隔閡、馭商民,乃粵民一激再激,葉相(葉名琛)復一誤再誤,使拱手而有粵城……益知中國易與,遂糾法、俄、美三國兵船北上,駛入大沽,阻我海運,立約而還……粵民激於前此大府議和之憤,萬眾一辭,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為快,屢請屢拒,紛紜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約,皆成於此,由今觀之,甚無謂也。”晚清曾國藩、李鴻章、馮桂芬、郭嵩燾等人屢以“勿以小嫌釀大釁”相告誡,其中就包含了以廣州反入城鬥爭為開端的慘痛教訓。

  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的中學歷史教科書就比大陸編得高明。它把這次戰爭的起因歸結為四點:1.外人入城問題。2.續修條約問題。3.阿羅號船事件。4.馬賴神父事件。這樣說符合歷史實際,無損中國國家利益,有利於年輕一代學會冷靜地分析歷史問題,顯示出編者是合格的歷史學家。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不向這些本國的同行學習呢?

  二、關於戰爭過程。

  1858年,大沽被占,英法侵略者兵臨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國先後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雖然喪失了不少權利,問題總算有個著落,雙方還議定翌年在北京互換批准書,徹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雙方的協議辦理,導致火燒圓明園的英法聯軍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

  可是,誰也沒有料到純屬程序性的最後一步還會節外生枝,招來更大災禍!教科書是這樣寫的:“1859年,英國公使和法國公使各率一支艦隊北上大沽口,准備進京換約。清政府指定換約代表由北塘登陸,經天津至北京,並要求各兵船武裝人員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卻仗恃武力,堅持要從大沽口溯白河進京。他們蠻橫地率艦隊闖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開炮打擊入侵者。炮彈准確地落在侵略軍的軍艦上,打沉了四艘,打壞了六艘,其余三艘掛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戰的同時,侵略軍900人企圖登陸,也被打退。侵略軍死傷幾百人。大沽一帶人民冒著槍林彈雨,給戰士送餅送面,表現了高度的愛國熱情。”在編者筆下,這是一曲愛國英雄進行曲,主角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可是,稍加推敲,便有很多疑問。

  從後果看,這一仗顯然打錯了。翌年,英法聯軍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圓明園被燒。續訂《北京條約》,不但規定原訂的《天津條約》繼續有效,還招來其他新損失:對英法的賠款分別由四百萬兩和二百萬兩一律增至各八百萬兩;割讓九龍司;允許法籍傳教士在中國自由傳教,“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為日後連綿不斷的教案種下禍根。如果不打,不是對中國更有利嗎?

  人們理所當然應該追問:公使走哪條路進京,真有那麼重要,乃至不惜一戰?雙方意見分歧有沒有認真交涉?真的是士兵自行開炮還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前者,這是觸犯軍紀造成嚴重後果的大錯,能算是愛國英雄的義舉嗎?如屬後者,是奉了什麼樣的命令?

  復查史實,這根本不是什麼愛國英雄的壯舉,而是愚昧的鹹豐皇帝和僧格林沁親王犯下的大罪。而且分歧不是教科書說的走哪條路進京,而是要英法使者繞個大彎進天津。當時在僧王幕下的郭嵩燾在日記中留下這樣的記錄:1859年4月10日“怡親王至營……言奉旨密商一語:如夷人入口不依規矩,可悄悄擊之,只說是鄉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須是名正言順,須緩緩商之。怡邸憒憒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繞道至天津……辯論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

  《北京條約》訂立後,他更具體敘述了當時的情況:“夷禍成於僧邸之誘擊。去歲之役,先後奉詔旨十余,飭令迎出攔江沙外曉諭。洎夷船入內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諭。去衣冠自稱鄉勇,薄而擊之。僕陳諫再四,又慮語言不能通曉,兩上書力爭。”曾國藩對他的幕僚說過:“鹹豐九年,洋人來換和約,僧忠親王誘而擊沉其船,天下稱快。十年,夷人復至……京師不守,幾喪天下。某謂僧邸此敗,義當殺身以謝天下矣。”他們說的情況,同當時在現場的英國公使蔔魯斯的報告如出一轍。英法軍艦6月16日已經到達,直到25日早晨才接到直隸總督恆福的照會,而當時軍事行動已經開始。這些史料可以歸納為這麼幾點:

  1.鹹豐皇帝決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讓官兵假扮鄉勇,“悄悄”襲擊洋鬼子。同時,他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曉諭”洋人,先禮後兵。

  2.僧格林沁忠實執行了“悄悄擊之”的旨意,但沒有事先曉諭;也堅決拒絕手下大臣的勸阻;並且是要洋人從北塘登陸,繞道至天津的設計者。

  3.對這一喪權辱國的橫禍,以曾國藩、郭嵩燾、吳汝綸等為代表(還包括李鴻章、馮桂芬等人)的比較清醒的官僚和士紳,已經有過嚴厲的批評和諷喻。

  令人震驚的是:時至20世紀90年代,我們的教科書,仍然按鹹豐皇帝和僧格林沁的調子唱歌,不同之處僅在把“鄉勇”換成“士兵”!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回答火燒圓明園是不是可以避免的問題了。面對咄咄逼人的強敵,作為弱勢的大清帝國一方,明智的選擇是嚴格執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衝突,爭取時間,改革和發展自己。而當時的政府和士紳,完全被極端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制造違約的蠢行,結果釀成大禍。如果清政府決策層和有關的地方督撫不是那麼愚昧,這場災禍是有可能避免的。可是,朝野上下的認識水平和專制的決策程序,是歷史的積澱,不是朝夕所能改變;侵略的本性又決定了他們不可能成為文明之師;於是,這場災禍又是難以避免的。

  是愛國壯舉還是有悖文明行為

  再來看看教科書的作者對義和團事件的評述吧。

  教科書正確揭露了“八國聯軍侵占北京以後,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在八國聯軍進攻天津的時候……(俄國)制造了駭人聽聞的海蘭泡大屠殺慘案。俄國軍隊還強占了中國江東六十四屯,殘酷屠殺當地居民。”此外的論述只能說是錯誤連篇。

  一、教科書沒有只字提及義和團敵視現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國人以及外來文化的極端愚昧的行為。

  義和團毀電線、毀學校、拆鐵路、燒洋貨、殺洋人和與外國人及外國文化有點關系的中國人……凡沾點洋氣的物和人,必徹底消滅而後快。即使義和團真的立下了“扶清滅洋”的偉大功勛,也不能回避它的這些反文明、反人類的錯誤,何況正是這些罪惡行徑給國家和人民帶來莫大的災難!這些都是眾所周知的史實,也是中國人不能忘記的國恥,而我們的少年兒童必讀的教科書卻偏偏閉口不談。

  教科書也談到拆毀鐵路。它是怎麼說的呢?“1900年6月……八國侵略軍2000多人,由英國海軍司令西摩爾率領,從大沽經天津向北京進犯。義和團拆毀從天津到北京的鐵道,奮起狙擊侵略軍。侵略軍在廊坊一帶被義和團包圍,死傷多人,狼狽逃回天津。”如此說來,拆毀鐵路不過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實際情況怎樣?

  1900年5月28日(陰歷五月初一),直隸總督裕祿致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二十九夜(5月27日)先聞涿州至琉璃河一帶猝被拳匪將鐵路焚毀,詎今早由琉璃河至長辛店一百余裡沿途鐵道車站橋梁並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燒”。與此同時,各地紛紛告急:“刻下電線又阻……至長辛店線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線,被匪徒砍斷,所有電均被阻滯。”他們破壞這些設施完全出於對外來事物的敵視,而不是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采取的應急行動。同時,這類行動波及各地,不是局部性的偶發現像。也就是說,這是蓄意破壞財產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說的抵抗侵略者的功勛。從時間看,西摩爾軍從出發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間的事,而在此之前拆毀鐵路、電線,焚燒車站、搶掠財產的急報,已紛至沓來。義和團燒殺搶掠、敵視和肆意摧毀現代文明在前,八國聯軍進軍在後,這個次序是歷史事實,無法也不應修改。

  二、教科書也沒有譴責清政府高級官員及義和團亂殺無辜,燒殺搶掠的野蠻、殘忍的罪行。

  最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巡撫毓賢的作為。六月初一(6月27日),他將太原洋人辦的醫院燒掉,同時“將省中洋人,誘令遷居一處。當於教堂內搜出婦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數人,而五六歲十余歲至二三十歲者居多……於六月十三日,不動聲色,帶領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處,親自兜拿。該洋人等尤敢拼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數人,冒死突進,將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口,及同惡相濟的教民十七名,一齊擒獲,立即綁赴市曹,同時正法”;“壽陽縣秦錫圭拏獲滋事之洋人七名口,押解前來,一並將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門教堂亦為拳民焚燒,省城洋人教堂已無遺跡”。當時的報刊還報道:“寓晉西人,得京師亂耗。群求毓賢保護。不料竟誘聚而殲之,且手刃數人焉。”

  毓賢的行為不是孤立的。所有不思進取的頑固分子,都是傳統文化中最落後、野蠻的成分的繼承者,這類頑固官僚趁機為非作歹的事例不勝枚舉。例如,輔國公載瀾是奉旨會同載勛、剛毅“統率”京津義和團的宗室,其殘暴就不讓毓賢:“京師亂起,載瀾從拳匪入人家,大索,得氈布及他物,皆以教民論,撲殺之,雖宗室大臣不免”。

  再看看義和團的所作所為吧。前人早已指出,不能把所有參加義和團的民眾都視為匪徒,他們不少是盲從的愚民,但混跡其間的確實不少是土匪和流氓。總計在義和團事件中,全國各地1900年6月24日~7月24日期間,被殺外國人231名,其中兒童53名。他們大都死於義和團之手。至於中國的教徒(教民)和所謂“二毛子”被殺的,更是沒有算清的糊塗賬,其中絕大部分是被義和團殺死的,官兵也殺了一些。僅山西一省,就有中國天主教徒5700余人被殺。奉天(遼寧)全省“教民人命千余”。“而直隸(河北)全省殺人焚屋之案,幾於無縣無之。其殺人多者,一縣竟至一二千名口”。甚至浙江亦“搶劫、焚毀教民家室至一千余家之眾”。

  “受害最烈”的北京,當時有關人士留下不少實錄:1900年6月18日“城中日焚劫,火光連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為教民,全家皆盡,死者十數萬人。其殺人則刀矛並下,肌體分裂,嬰兒生未匝月者,亦殺之殘酷無復人理”。“法國天主堂在西安門內西什庫,剛相(剛毅)嘗督兵攻之,亦不能破,拳實不敢前,嘩噪而已。拳匪既不得志,無以塞後意,乃噪而出永定門。鄉民適趨市集,七十余人悉縶以來;偽飾優伶冠服兒童戲物,指為白蓮教;下刑部一夕,未訊供,駢斬西市。有婦人寧家,亦陷其中,雜誅之,兒猶在抱也……毓鼎上疏力爭之,謂:‘謀亂當有據,羸翁弱婦,非謀亂之人;優裝玩具,非謀亂之物……’疏入,獄已具”。

  6月16日,“是日九點中,團匪燒大柵欄德記藥房,延燒糧食店、燈市街、觀音寺、珠寶市……共計店鋪四千余家,火至天明未息。匪禁水會救火”。這個京師最繁華的地區於是毀於一旦。總的說來,“京師盛時,居人殆四百萬。自拳匪暴軍之亂,劫盜乘之,鹵掠一空,無得免者。坊市蕭條,狐狸晝出,向之摩肩擊轂者,如行墟墓間矣。”這是所謂義和團“革命”的後果之一。

  開頭,民眾與傳教士和教民的矛盾令人同情;可是,他們後來的作為遠遠超過與外來宗教矛盾的界線。事件過後直至民國初年,朝野各界將這個組織定性為拳匪是有足夠根據的。

  三、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它對慈禧的專制淫威惹來滔天大禍竟只字不提!

  義和團興起之初,袁世凱就上奏“其用以惑人者,謂能避槍炮。然迭與鄉團、教民、兵役格鬥,一遇槍炮,輒傷斃多人,瓦解鼠竄……其藉以動人者,謂圖滅洋教。然上年春夏間,在曹州、濟寧各屬,掠教民一千一百余家,並掠及平民二百余家。秋冬間在東陽、濟南各屬,掠教民六百余家,亦掠及平民百余家。內多擄架勒贖之案,直與盜匪無異。故教民既被其殃,而平民亦多受其害。”而且有些地位比袁世凱更高的大臣(如北洋大臣、直隸總督裕祿等等)也提出了類似的意見。慈禧充耳不聞,比較清醒的眾多大臣只好保持緘默,品質不良之輩則乘風轉舵,諂上邀寵(如裕祿)。

  一個在六年前連一個“敢於犯上”的“蕞爾小國”———日本都無法招架的弱國,居然要同時向包括日本在內的11國宣戰!《國際法》傳入中國60年後,竟要派兵圍攻駐華使館!

  為了決定和戰大計,從1900年6月16日開始,慈禧一連四天召集王公大臣六部九卿開御前會議。在會上吏部侍郎許景澄、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內閣學士聯元等人先後提出不能聽信邪術、不可圍攻使館、不能主動對外宣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袁昶和許景澄在兩人聯名的奏折中寫道:“伏以春秋之義,兩國搆兵,不戮行人,泰西公法,尤以公使為國之重臣,蔑視其公使,即蔑視其國。茲若任令該匪攻毀使館,盡殺使臣,各國引為大恥,聯合一氣,致死報復……以一國而敵各國,臣愚以謂不獨勝負攸關,實存亡攸關也。”慈禧不但不接納這些淺顯的常識,而且大發專制淫威,把他們的腦袋砍掉!

  同時,包括毓賢殺洋人在內的罪行,大都發生在6月21日下詔與各國宣戰、6月24日命各省督撫殺洋人以後。首犯是慈禧,毓賢、載漪等人不過是凶狠的執行者。

  四、教科書對一些史料的運用也很不嚴肅。

  “義和團,起山東,不到三月遍地紅。孩童個個拿起刀,保國逞英雄。”教科書以突出位置刊載了這一歌謠,說是“義和團歌謠”。可是,筆者孤陋寡聞,讀過的現存義和團傳單、揭帖等書面材料中找不到可以作為根據的史料。而後來調查的所謂口頭傳說,往往是後人加工乃至創造的,根本不足為憑。

  教科書又說:“北京東單西裱胡同有座於謙廟。為了學習於謙的愛國精神,1900年4月,義和團進城後,把神壇設在這裡。”一切學術觀點都應拒絕牽強附會,要經得起反駁。載漪、載瀾等禍國殃民的滿清權貴家裡都設有義和團神壇,這又是向他們學習什麼?

  在我國,除了上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書外,還有一套可供選用的沿海地區教材。號稱沿海版,有的地方史實錯誤更嚴重,是非觀念更加糊塗。

  例如,對義和團事件的論述,它增加了這麼兩句話:“6月中旬以後,義和團群眾開始圍攻侵略者據點西什庫教堂和外國使館區。清政府卻暗中派人給被圍困的侵略者送去糧食、蔬菜、酒、水果等,表示慰問。”每句話都錯得一塌糊塗!

  首先要問:西什庫教堂是“侵略者據點”嗎?在義和團事件前,這不過是普通的法國天主教堂,沒有材料足以證明它是“侵略者據點”。義和團期間,從1900年6月13日起幾天內就將北京大部分教堂和洋樓燒毀,連帶燒掉數千家民居和商店,劫余的西什庫教堂和東交民巷使館區聚集了大批逃生的外國人和中國教民。這個教堂的逃生者,在清政府不能維持正常社會秩序的情況下,固守反抗屠殺,於理於法都無可指責。說這個教堂是“侵略者據點”,完全是信口開河。

  其次,圍攻東交民巷是奉慈禧的旨意,主力是董福祥的甘軍和榮祿的武衛中軍,是他們犯下的罪行,義和團則是助紂為虐。含糊其詞,仿佛此舉是義和團自發的愛國義舉,不但歪曲了歷史真相,也掩蓋了清政府踐踏國際法的罪行。再次,對西什庫教堂和使館區的進攻,充分體現了專制統治者極端愚昧無知和殘暴;時至20世紀90年代仍然正面予以肯定,這是對國際法的無知,已經淪為對國恥的頌揚,也忘記了“反對封建專制”的責任!

  再看第二句。清政府確實曾派人給被圍困的外國使館送過生活日用品,這是奉旨公開進行的,說是“暗中”於史無據。當時,清政府內部比較清醒的大臣一再上奏,要求按照國際慣例保護外國外交人員和外國人;東南各省的督撫甚至公開聲明不再承認6月21日宣戰後的“偽詔”。迫於這些壓力,加上她色厲內荏,要預留“轉圜”余地,不得不作出這樣的姿態。不管是真是假,這是清政府內部理性尚未完全泯滅的表現。把它與義和團的行動對舉而意含貶損,顯然是很不恰當的。

  對義和團事件和八國聯軍評述比較全面的同樣是香港的教科書。它既譴責義和團“大肆排外,殺教士、教民,連藏洋書、戴眼鏡的人都不放過,且到處破壞,燒教堂、拆電線、毀鐵路。”“日本使館書記杉山彬、德國公使克林德先後被殺”;也指出“當時聯軍紀律極壞,任意焚掠屠殺,其中以俄、德兩國軍隊及英國的印度兵最為殘暴。”細致分析了義和團產生的背景:1.民族情緒。2.民生困苦。3.列強侵略。4.教案頻生。還全面論述了辛醜條約的內容及它對當時和日後中國的深遠影響。任何不抱偏見的人都會承認,這部教科書說的是真實的歷史。

  如何面對被侮辱和被損害的狀況

  出現這些現像與中國長期處於被侮辱和被損害的境遇息息相關。面對如是現實,可以有不同的心態。

  西方的入侵徹底改變了中國歷史的行程。伴之而生的是天朝大國的表像破裂,大量民眾在生死線上掙扎。人們順理成章把這種狀況歸罪於“洋鬼子”;也譴責統治者腐朽、愚昧、軟弱。一個辯論不休難於取得共識的問題是:內因還是外因是導致這個狀況的主要根源?

  其實,完全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提出問題:這個狀況遲遲不能改變的原因何在?如果有人說這是因為帝國主義者太凶狠了,這等於什麼都沒有說。經過長期、復雜、反復的博弈過程,在國際關系中可以逐步建立比較合乎多數人和多數國家長遠利益的“正義”秩序。當這個狀況尚未出現以前,不會有救世主從天而降,慷慨代你維護國家利益。問題只能歸結為面對這樣的現實,如何才能走出困境?

  海內外的經驗證明:後發展國家和地區(殖民地、半殖民地)改變不發達狀況,改變被動局面的惟一道路,是向西方列強學習,實現社會生活的全面現代化。成敗的關鍵在國內的改革。這是一個社會運行機制的全面改造過程。對那些文化自成體系,而對外來文化深閉固拒的國家說來,這是十分艱難的過程。以中國來說,從鴉片戰爭算起至20世紀初實行新政,僅是辯論要不要改革就整整花掉60年!至於改革取向,包括是通過革命手段還是通過漸進的改革開辟前進道路,更是頭緒繁復。不過,有一條是肯定無疑的:必須千方百計爭取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為國內的改革和建設贏得充分的時間。如果此說大致不差,回頭再看義和團,對內,它是與社會前進方向背道而馳的反動事件。對外,亂殺洋人不但是反人道、反文明的罪行,也是極端愚蠢危害中國自身利益的暴行。

  有個流行多年為義和團事件辯護的論斷:義和團避免了中國被瓜分。早在1989年已故歷史學家李時岳先生已經詳盡地駁斥了這一詭辯。不但4億5千萬兩賠款(相當於當時將近6年的全國財政收入)像一支巨大的吸血管插進中國人的胸膛,而且給沙俄藉口,趁機制造了海蘭泡和江東64屯慘案,7000多中國人被殺,江東領土全被吞沒,大量俄軍進占東北;華北地區在戰爭中死傷燒殺的損失難以數計。戰後的瓜分陰謀更沒有停止:英軍進攻西藏,占領拉薩;德國派炮艦進入洞庭湖,並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陽湖沿岸;英國則相應要求租借舟山群島作為“補償”!

  有人喜歡援引八國聯軍統帥、德國人瓦德西的這麼一段話:“無論歐美日本各國,皆無此腦力與兵力可以統治此天下生靈四分之一,故瓜分一事,實為下策。”證明義和團化解了瓜分圖謀。李時岳先生說得好:“瓦德西個人的觀感並不能代表德國的政策,德皇一直把瓜分作為對華政策的基點,上述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陽湖沿岸的行動就是證明。只是由於帝國主義之間的矛盾,瓜分才沒有實行。”

  把視野放得更寬一些,問題就更加清楚。前人早已指出:甲午戰爭、戊戌變法和義和團事件是一條割不斷的歷史鏈條。說得更准確一些是:甲午戰爭徹底暴露了大清帝國的腐朽,不少知識階層從幾十年迷夢中驚醒,反思自強運動不敢觸及“自由不自由”這個根本問題的錯誤,形成了第一次群眾性啟蒙運動,改革也有新進展。是學習西方徹底改革,還是固守傳統,不准變革,成了中國盛衰的關鍵,也是解讀這段歷史的基本線索。不幸,體現甲午戰敗後的變革進程進入高潮的戊戌變法以失敗告終。戊戌政變標志著學西方、求變革的挫折和倒退;義和團事件不過是政變後固守傳統反對變革的反動逆流的巔峰。換句話說,義和團事件對外使中國在被奴役的附屬國的道路上繼續沉淪,對內則舉目皆是國破家亡的圖景。

  走出把革命粗鄙化的文化心態

  2000~2001年之間,引起中國人關注的一個國際事件,是日本的教科書問題。一部右翼勢力編纂的歷史教科書掩蓋歷史真相,否認日本政府犯下的侵略罪行,激起包括中韓兩國政府和人民在內的海內外朝野人士強烈抗議。這是伸張正義的鬥爭,而且這是20年間第四次了。1982、1986、1996年都曾出現新修教科書歪曲歷史,一再在日本國內外激起公憤。這一日本思想文化領域的頑症,促使許多人形成一個極為深刻的印像:日本人缺乏懺悔意識。人們還進一步追問:為什麼會出現這樣死不認罪的現像?這是不是大和民族特有的缺陷?

  看看上述中國的教科書問題,一個合理的推斷是,我們的近代史觀也有類似的問題。當然日本是侵略者,中國是被侵略者,這是截然不同的。可是,兩者也有共同點:社會的主流文化都對自己的近代史缺乏深刻的反思。

  從20世紀初開始,中國的有識之士一再提出要改造中國人的“國民性”。這些先驅用心良苦,但他們沒有進一步追問:決定國民性的主要因素是什麼?可以說,國民性是一國公民思維和行為方式的特點。任何民族都是從吃人生番演變過來的。作為一個群體,文明程度的高低和野蠻孑遺的大小,決定性的因素是受文化傳統和制度制約的自我淨化能力的強弱。

  被侮辱被損害的屈辱,給中國人構築了新的思想定勢。這突出地表現在長期以來形成的一個似是而非的觀念:因為“洋鬼子”是侵略者,中國人怎麼做都是有理,都應歌頌。這是愛國主義的要求。

  現在的歷史教科書就是以此為指導思想的。熱愛自己的祖國,理所當然。可是,如何愛國,卻有兩種不同的選擇。一種是盲目煽動民族情緒;中國傳統文化中“嚴華夷之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等觀念已經深入骨髓。時至今日,余毒未清。新的版本是:中外矛盾,中國必對;反列強、反洋人就是愛國。在史料選擇和運用中,不管是真是假,有利中國的就用。另一種選擇是:以理性的態度分析一切;是其是,非其非,冷靜、客觀、全面地看待和處理一切涉外矛盾。

  現代化的基本精神就是理性化。如果我們認同這個基本觀點,就應該引導中國人往這條道上走,讓理性、寬容內在化,成為中國人的國民性,以利各國人民和各種文化和諧共處。在全球化迅猛發展的時代,企業之間和國家之間的利益衝突不可能泯滅;理性地認識和化解矛盾對任何國家和企業都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一涉外就是“反帝”、“反霸”,非把事情弄砸不可。

  例如,法是人類文明的結晶,社會運行的規則。國際條約是有法律效力的。人們可以指責這些規則和條約是列強主導下形成的,不利於弱國和貧苦民眾。人們應該不斷批判和揭露它的謬誤,通過各種力量的博弈,形成新的規則,修訂新的條約。可是,在沒有修改以前,我們仍然不得不遵守它,否則就會造成不應有的混亂,歸根到底不利於弱國和多數民眾。

  19、20世紀中國人干了不少“無法無天”的事,義和團事件是其中的典型。值得重視的是不但至今有人把野蠻的行為說成是“革命”,而且到了20世紀90年代,有人竟把主張遵守現行國際條約的觀點視為應該嚴加批判的賣國投降觀點!

  說到底,這是把革命粗鄙化的流毒。

  必須清醒地看到,在社會領域,只有引發制度變革的行動,才稱得上真正的革命。太平天國和義和團都不符合這個要求。這樣的歪曲實際是把革命粗鄙化,遲早總要付出代價。

  不能輕視這些錯誤教育的後果。違反常識理性,以“革命”的名義故意歪曲歷史真相,歌頌義和團的直接惡果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暴露無遺。紅衛兵火燒英國代辦處,是義和團行動的翻版;“破四舊”和“反帝”、“反修”中體現的清除外來事物的瘋狂,這些行動體現的內在理路,也與義和團的“滅洋”如出一轍。

  上述教科書的編寫所呈現的理路,也沒有什麼不同。它們的共同點是:1.現有的中華文化至高無上。2.外來文化的邪惡,侵蝕了現有文化的純潔。3.應該或可以用政權或暴民專制的暴力去清除思想文化領域的邪惡。用這樣的理路潛移默化我們的孩子,不管主觀意圖如何,都是不可寬宥的戕害。

  為了培育理性的有法治觀念的現代公民,以利於現代化事業,現在是糾正這些謬誤的時候了。



>>>>2006/1/11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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