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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請我們吃飯。明知無功不受祿的朋友們,到了餐廳,才發現小白這回請吃飯的原因,是因為他想讓我們見見他的女友安妮。

女友長得很美,看來也很有個性,當著一群陌生人,也很勇於發表意見,當下賓主盡歡。我有事先行離去,和一臉喜色的小白道別時,悄悄對他說:「加油啊。」

我以為小白尋尋覓覓了這麼久,這回碰到了理想對象,應該會努力積極的談一場戀愛吧。過不了三天,又看到小白一副「我還是隻流浪狗」的落魄德性,我問他:「戀愛談得如何了呢?」

「啊,沒了。」小白嘆了口氣:「後來就沒聯絡了。」

「為什麼呢?」

「那天晚上,我不是也請了我表妹嗎?她很激動的打電話給我,說她反對我和安妮交往,她認為安妮看起來就很假、很難搞、很虛榮,我要跟她來往下去,遲早會吃虧!我想想,就算了…

這位剛過了二十歲的表妹屬於「直話直說」的類型。她很熱心,總會跟朋友「同仇敵愾」,她的判斷力全部來自直覺,直覺就是她的最高統帥。問題在於,她企圖用草率的直覺影響別人。她不喜歡的人,未必不適合小白。

小白雖已過了而立之年,對於戀愛還是小心翼翼;她的直言勇,使小白心中剛長的愛苗活生生被踩爛。

也許你會覺得,小白耳根太軟——其實,大多數人在認識還不清、感情還未放得深時,都是很容易被影響的。如果在一對情侶認識已深,愛得正瘋狂,你的反對意見,只會被視為挑撥、阻力,使他們像羅蜜歐茱麗葉一樣,為了抵抗外侮,結合得更緊密。

對別人的愛情,何必涉入這麼深?

我們都只是外人
這種事,不管發生在誰家都十分棘手,因為可能有外遇的人,是她自己的爸爸。

心思細密的女兒,以電子郵件寄來她的問題:「我那今年五十五歲的爸爸,這些年來好像有了外遇(精神外遇吧),他每天都在七點鐘提早出門,當我們在七點多打電話給他,他的手機都無法接通,我媽懷疑他暗中交往的對象,就是附近的一位陳太太…媽曾經用暗示的方法問他,他是不是有外遇,但他都沒有承認…媽媽的心情受到了影響,常跟我抱怨爸爸,我覺得好煩。我應不應該直接去質問爸爸呢?」

我回了一封信給她:

愛情事件,親如兒女,亦無法置喙,讓爸媽自行解決吧!你所能提供的,不是追蹤判斷,只是安慰,太想幫忙,反而會越幫越忙呢。

不幫忙,不是漠不關心,而是不要讓事情越來越複雜。爸爸也許只是心儀著某個女人,也許是真的有外遇,也許只是一大早去跳跳現在流行的「元舞」,子女當父母的夾心餅乾固然憂心忡忡,卻最好不要輕舉妄動。

我勸她保持客觀。不是我想消滅天下子女的正義感。有個真實的案例是這樣子的:父親在早年有了外遇,過了些年已有悔意,也深明自己為妻子帶來多少災難,然而,回到原來的家庭之後,他所有的兒女都給?L臉色看。只要爸爸回家吃飯,他們就不屑的離開餐桌,言語間,也動不動就諷刺爸爸曾經對不起家人的事實。所有的兒女致力反擊,把局面弄成「覆水難收」,母親從被害人變成中間人,來回拉攏,被他們視為沒志氣。

參與反擊行動的大女兒,在許多年之後才體悟:雖然親為他們的父母,在感情世界中,他們依然是「外人」,不會明白那些不足為外人道的情節;兒女仗義復仇,自以為主持正義;他們的反擊,只是讓自尊心甚強的父親,越來越難回到家的懷抱,也讓飽嚐辛酸的母親更加難堪。

被父母安排
在某大學的演講中,我問在座同學:現在你的科系,是你的志願,還是爸媽的志願?

幸而如今大多數同學的科系是自己選的。但也有十分之一強的同學,遵照爸媽的志願痛苦的讀書。

時勢所趨,新興行業挑戰傳統所認定的好工作,在強大壓力下成長、受過切身之痛的現在的父母,已經比較懂得尊重孩子的性向與志願,不再強制孩子選讀他們一廂情願認為「不會失業」的熱門行業。只有少數的父母,依然要求孩子「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問題是,被安排的人,總是覺得自己吃虧。我有一位大學同學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他的父親是知名的律師,自小就安排他接掌事業;聰穎好學的他考上了第一志願,畢了業,風光的考上了律師,比其他同學更幸運的是,他並不需要求職,也不需辛苦開闢案源,順利進入老爸的事務所,受老爸庇護,聽說他做得還不錯。不久前南下順路拜訪他,他告訴我,他活得奄奄一息,很不開心。苦笑著說,法院裡的法官竟然告訴他,他七十歲的老爸在法庭上比他有朝氣得多。「他越來越年輕,我越來越老,人家都以為我們是兄弟。」

辦公室是老爸的,房子也是老爸為他買的,看老爸臉色理所當然。過了三十歲的他想獨立門戶,卻又缺?F勇氣,猶豫了再猶豫。

老律師不懂,自己給孩子的安排完美無缺,誰還有這種好爸爸?他憑什麼還要鬧脾氣?
人性是奇妙的,走在自己選擇的路上,再苦都願,若是被人安排,總會感覺自己是沒有嘗試過飛行的鴿子,再溫暖豐足的鴿舍都無法讓他快樂。

你是一盞溫暖的燈
「寫什麼還是一樣,社會新聞版,不時發生情殺案,學生們還是會因為一時的課業壓力或失戀自殺,有時我覺得自己在說一大堆廢話…」和朋友喝下午茶的我,正處於寫作低潮期,對她這麼抱怨道。

學有專精的朋友笑說:「他們聽不聽跟你寫不寫,不應該畫上等號,我曾經進修過一門有關心靈導師的課程,我學到最重要的一件事:『在別人的生命中,你能當探照燈。』當探照燈,讓他用自己的眼睛看清楚,找到自己要走的路,對他才有真正的幫助。」

探照燈。多麼美的比喻。

固然人人應有道德勇氣與救世熱忱,但也該分清楚界線與領域。管得太多,比不管還糟

在不屬於你的愛情中,你只能當個沈默的探照燈,照明他的問題,讓他自己做選擇。

不管有多親密,在他的未來中,你也只能當探照燈,使他看清方向,但不能把真正的方向指出。

若他充滿恨意,你也只能當探照燈,使他看清憤怒的來源和內心的糾結,不能為他報復。

當他悲傷失措,你也只能當探照燈,給他一點溫暖,讓他知道,還有人為他留一盞燈。

>>>>吳淡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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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read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