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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懷台灣文化生態的作家龍應台,既曾經擔任過首任台北文化局局長(約四年),卸任公職後講學香港(約三年),再返回台灣任教於清大,並創辦基金會,積極從事國際交流,邀請各國文化界人士來訪,與台灣互相認識。這樣豐富的文化實務經驗,以及多元的,包括兩岸三地華人和國際文化相異的體驗,讓她對於「文化政策、文化資源」感受尤其深刻。在新舊政府交替,政經議題沸沸揚揚之際,文化層面幾乎乏人問津。我們特別從今起刊載龍應台的文化議題專文,分兩部份,今明發表第一部份,下週一推出第二部份「文化政策,為什麼?」。 ──編者

冬夜清晨三時,台北
     曾經有一個特別難忘的場合,做為台北市首任文化局長的我被要求當場「簡單扼要」地說出來,「文化是什麼?」

     一九九九年九月,第一次以官員身份踏進台北市議會,開始了長達四個月的質詢期,每天坐在議會裡四五個小時接受議員輪番問政。議員發言多半用一種怒吼咆哮的聲音,透過麥克風擴大音量,耳朵嗡嗡作響,一天下來,我總是在半暈眩的狀態下回到辦公室,再批公文到半夜。交通局長原是台大教授,他說他的症狀是胃絞痛,嘔吐。

     到了十二月底,事情變得迫切了,因為預算必須完成「三讀」通過,一月份開始的政務才能執行。咆哮了四個月的議會為了要表現「戮力為公」,很戲劇化地總是拖到十二月的最後一兩天再以「通宵不寐」的方式審查預算,從下午兩點開始連審二十四或四十八小時。在這個過程中,五十二個議員可以分批輪流上陣,回去小睡一場或者吃個酒席再回來,每個局處的首長官員卻得寸步不離地徹夜死守。

     我坐在大廳一隅,看著窗外冬夜的雨濕濕地打在玻璃窗上,戚戚作響,覺得全身徹骨的寒意。

     就在這樣的一個陰冷寒濕、焦灼不安,而且荒謬透頂的清晨三點鐘,我突然發現「龍應台局長」被喚上了質詢台,為台北市的文化預算辯護。一個議員,剛從外面進來,似乎喝了點酒,滿臉紅通通地,大聲說,「局長,你說吧,什麼叫做文化?」

     對著空蕩蕩的議事大廳,冬夜的清晨三點,台北市文化局長說:

     文化?它是隨便一個人迎面走來,他的舉手投足,他的一顰一笑,他的整體氣質。他走過一棵樹,樹枝低垂,他是隨手把枝折斷丟棄,還是彎身而過?一隻滿身是癬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憐憫地避開,還是一腳踢過去?電梯門打開,他是謙抑地讓人,還是霸道地把別人擠開?一個盲人和他並肩路口,綠燈亮了,他會攙那盲者一把嗎?他與別人如何擦身而過?他如何低頭繫上自己鬆了的鞋帶?他怎麼自賣菜的小販手裡接過找來的零錢?

     如果他在會議、教室、電視螢幕的公領域裡大談民主人權和勞工權益,在自己家的私領域裡,他尊重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嗎?他對家裡的保母和工人以禮相待嗎?

     獨處時,他,如何與自己相處?所有的教養、原則、規範,在沒人看見的地方,他怎麼樣?

     文化其實體現在一個人如何如何對待他人,對待自己、如何對待自己所處的自然環境。在一個文化厚實深沈的社會裡,人懂得尊重自己──他不苟且,因為不苟且所以有品味;人懂得尊重別人──他不霸道,因為不霸道所以有道德;人懂得尊重自然──他不掠奪,因為不掠奪所以有永續的智慧。

     品味、道德、智慧,是文化積累的總和。

     那微醺的議員事後告訴我,他以為我會談音樂廳和美術館,以為我會拿出艱深的學術定義。

     我當然沒有,因為我實在覺得,文化不過是代代累積沈澱的習慣和信念,滲透在生活的實踐中。

粉牆下一株薔薇
     清晨三時的議會其實不容許我把話說得透徹;否則,我想我會慢條斯理地繼續說:

     胡蘭成描寫他所熟悉的鄉下人。儉樸的農家婦女也許坐在門檻上織毛線、撿豆子,穿著家居的粗布褲,但是一見鄰居來訪,即使是極為熟悉的街坊鄰居,她也必先進屋裡去,將裙子換上,再出來和客人說話。穿裙或穿褲代表什麼符號因時代而變,但是認為「禮」是重要的──也就是一種對自己和對他人的尊重,卻代代相傳。農婦身上顯現的其實是一種文化的底醞。什麼叫底醞呢,不過就是一種共同的價值觀,因為祖輩父輩層層傳遞,因為家家戶戶耳濡目染,一個不識字的人也自然而然陶冶其中,價值觀在潛移默化中於焉形成,就是文化。

     小時候我住在台灣農村,當鄰家孩子送來一籃自家樹種出的棗子時,母親會將棗子收下,然後一定在在那竹籃裡放回一點東西,幾顆芒果、一把蔬菜。家裡什麼都沒有時,她一定將籃子填滿白米,讓鄰家孩子帶回。問她為什麼,她說,「不能讓送禮的人空手走開。」

     農村的人或許不知道仲尼曾經說過「爾愛其羊,吾愛其禮」,但是他可以舉手投足之間,無處不是「禮」。

     希臘的山從大海拔起,氣候乾燥,土地貧瘠,簡陋的農舍錯落在荊棘山路中,老農牽著大耳驢子自橄欖樹下走過。他的簡單的家,粉牆漆得雪白,牆角一株薔薇老根盤旋,開出一簇簇緋紅的花朵,映在白牆上。老農不見得知道亞里斯多得如何談論詩學和美學,但是他在刷白了的粉牆邊種下一株紅薔薇,顯然認為「美」是重要的,一種對待自己、對待他人、對待環境的做法。他很可能不曾踏入過任何美術館,但他起居進退之間,無處不是「美」。

     在台灣南部鄉下,我曾經在一個廟前的荷花池畔坐下。為了不把裙子弄髒,便將報紙墊在下面。一個戴著斗笠的老人家馬上遞過來自己肩上的的毛巾,說,「小姐,那個紙有字,不要坐啦,我毛巾給你坐。」字,代表知識的價值,斗笠老伯堅持自己對知識的敬重。

     對於心中某種「價值」和「秩序」的堅持,在亂世中尤其黑白分明起來。今天我們看見的巴黎雍容美麗一如以往,是因為,佔領巴黎的德國指揮官在接到希特勒「撤退前徹底毀掉巴黎」的命令時,決定抗命不從,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保住一個古城。梁漱溟在日本軍機的砲彈在身邊轟然炸開時,靜坐院落中,繼續讀書,思索東西文化和教育的問題。兩者後果或許不同,抵抗的姿態一致,對「價值」和「秩序」有所堅持。抵抗的力量所源,就是文化。

日子怎麼過,就是文化
     十五歲那年,我們從台灣中部苗栗的農村搬到高雄海邊的漁村。第一次進入漁村,驚詫極了:怎麼跟農村那麼不一樣?

     如果說農村是寧靜的一抹黛綠,那麼漁村就是熱鬧的金粉。原來這世界上有那麼多的神,每一位神都有生日,每一個生日都要張燈結彩、鑼鼓喧天地慶祝。漁村的街道突然變成翻滾流動的彩帶,神輿在人聲鼎沸中光榮出巡。要辨識漁村的季節嗎?不必看潮水的漲落或樹葉的枯榮,只要數著諸神的生日,時歲流年便歷歷在前。廟前廣場有連夜的戲曲,海灘水上有焚燒的王船,生活裡有嚴格遵守的禁忌,人們的心裡有信仰和寄託。在農人眼中,漁人簡直「迷信」極了。而十五歲的我,就這樣開始了「人類文化學」的啟蒙課:農村文化和漁村文化是不一樣的。

     不一樣的背面,有原因。漁人生活在動盪的大海上,生命的風險很高,未知數很多。尤其在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時代裡,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台灣政府甚至不准許漁民擁有基本的現代海上通訊設備,怕漁民「通匪」;於是風暴一來,救援的能力很低。夜裡摸黑上船「討海」的年輕父親,並不知道自己清晨是否一定會回來看見家裡還在溫暖被子裡的幼兒。所謂「迷信」,不過是在無可奈何中面對茫茫世界的一種自救方式,為無法理解的宇宙尋找一個能安慰自己的一套密碼檢索。

     所以文化,就是一種生活方式,在特定的地理、歷史、經濟、政治條件中形成。農民不吃牛肉,因為對他而言,牛不是家畜禽獸而是一個事業合夥人。漁民在餐桌上不准孩子翻魚,因為人在吃魚神在看,他不能冒任何即使只是想像的危險。

     這個意義上的文化,我們很難說文化有高或低,厚或薄,好或壞,它是什麼就是什麼。

     但是文化還有另一個層次的意義。

文化決定社會發展
     同樣是祭鬼酬神,為什麼有的留在「迷信」的層次,有的卻從酬神的野台戲中提煉出偉大的戲劇,從土砌的廟宇教堂中發展出精緻的建築美學,從祭祀的儀式裡觀悟出舞蹈和音樂的藝術,而祈禱經文的唸誦轉化出雋永的文學、深刻的哲學?

     人,對於自身「存在」處境自覺的程度,以及他出於這種自覺而進行反思,而試圖表達,在自覺和表達之間所激發的創造力和想像力的強弱,就造成文化和文化之間的不同。人的自覺程度越高,反思的能力越強,表達的衝動越大,創造力和想像力的空間就越大。在這一個靈魂探索的過程裡,思想的內涵和美學的品味逐漸萌芽、摸索、發展、而成型。

     從這一個層次上來談,文化是一種特別的品質,它可能高度發展也可能嚴重萎縮。有些社會結構適合文化的發展而有些結構會造成文化的停滯。連年戰爭屠殺或是長期的獨裁暴政對文化所可能帶來的傷害,歷史裡有太多明顯的例證。龔自珍所看見的十九世紀上半葉的中國,就是一個因為集權控制思想到極致,整體國民創造力被侏儒化到了連盜賊都沒有創意的地步。而即使在太平的日子裡,不同社會結構裡人們在文化藝術裡滲透的程度也不同。是在這樣一個語境裡,我們可能做價值的評比,認為某些文化豐富多元,某些則呆滯而單調,某些文化充滿活潑的創造力正走向高峰,某些文化停留在一個靜態水平或者正從繁華豐盛走向一潭死水。我們也可能說,某一個歷史朝代是文化盛世而另一個朝代是文化的荒原。

(下週待續)

>>>>2008/5/5 中國時報 人間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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