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蔡耀明

對於迫使員警射殺他們自己的人,警察稱他們的行動為「透過員警來自殺」(suicide by cop)。依循這樣的語言邏輯,自殺炸彈客就是「透過殺人來自殺」(suicide by murder),所以我建議把這種行為叫做「謀殺式自殺」(murdercide):蓄意殺人是自殺的手段。

我們要求語義精確的原因是,自殺引起了某些科學家的注意,他們了解形成自殺的兩個條件,與「謀殺式自殺」不甚相關,那就是「無效用」(ineffectiveness)和「無聯繫」(disconnectedness)。根據美國弗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者喬伊納(Thomas Joiner)在其引人注目的科學論述《為什麼人要死於自殺?》(2006年哈佛大學出版)寫道:人們在兩種基本需求無法滿足時,就會尋死;那兩種需求就是「屬於他人或者與他人有聯繫」和「感覺對他人有用或是對他人有影響力」。

根據這個理論,寧願選擇從紐約世貿大樓跳下也不願燒死的人,並不是自殺;93航班上那些為了奪回飛機控制權而與劫機者搏鬥、最終墜機死於賓州田野的英勇乘客,也不是自殺;就連駕駛飛機撞擊世貿大樓的劫機者,也不是自殺。

「自殺炸彈客是貧窮、沒受教育、憤世嫉俗,或者心智失常」這樣的信念,是與科學牴觸的。美國外交政策研究所的法醫精神病理學者薩吉門(Marc Sageman)調查了400名蓋達組織的成員,發現他們當中有3/4來自中產階級或是社會上層。此外,他注意到「這些人絕大多數(90%)來自有雙親照顧的完整家庭。相較於第三世界通常只有5~6%的人上過大學,這400人當中有63%上過大學。從多種角度看,這些人在他們的社會上都是最好、最光鮮的一群。」不管是他們的事業或家庭,都是如此。「他們沒有家庭或工作上的問題,其中73%已婚,而且絕大多數已經有孩子……其中有3/4是專業或半專業人士。他們是工程師、建築師、土木工程師,大部份是科學家,人文學科的非常少,更出乎意料的是,他們很少有宗教背景。」

喬伊納假定自殺的必要條件是:能夠處之泰然地面對自殺行動中引起疼痛的恐懼。恐怖組織如何把這種能力灌輸給他們的新兵?一個方法是心理強化作用。以色列海法大學政治學者裴達索在《自殺恐怖主義》(2005年政治出版社出版)一書中寫道:1980年代開始的自殺炸彈慶典和紀念活動,造就了崇拜殉教和把殉教者視為英雄的文化。今天,謀殺式自殺者就像體育明星一樣出現在海報上。

另一個控制的方法是「團體動力學」,薩吉門說:「仍未成為恐怖份子的人之所以參與聖戰,是因為既有社會聯繫的作用,像已經是恐怖份子或已決定加入恐怖組織的朋友。在65%的案例中,在他們參與聖戰的過程中,既有的友誼扮演重要角色。」人際關係有助於超越不願犧牲自己的自然傾向。「西班牙的自殺炸彈客是另一個絕佳例子。七名恐怖分子同住在一所公寓,其中一個說:『兄弟,我們今晚都去幹。』你不能出賣朋友,所以你要一起去。如果是一個人的話,他們大概不會去做了。」

因此,消減謀殺式自殺的方法之一,是瞄準會影響個人危險的團體,例如蓋達組織。另一個方法是「在那些滋養恐怖組織的國家裡提高公民自由」,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家克魯格(Alan B. Krueger)表示,在國務院一份分析恐怖主義的資料中,克魯格發現「那些產出較多恐怖份子的國家,像是沙烏地阿拉伯和巴林,他們雖然經濟富庶,卻仍缺乏公民自由。而保障公民自由傳統的窮國,較不容易出現自殺恐怖份子。顯然,政府不干預人民和平集會與抗議的自由,為恐怖主義之外提供另一選擇,真是大有幫助。」

讓自由之聲響起來。



>>>>科學人雜誌2006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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