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不是以中文寫成的小說時,我盡量選擇英文版本。我看英文小說,而不等於看原文小說:小說原文雖然可能是英文,卻也可能是西班文,韓文,阿拉伯文等等。我讀湯尼.莫里森的英文小說,也讀夏目漱石的英譯本(原文為日文)。既然我沒有能力閱讀其他語文,便藉由英譯版去親近非英語系的小說。如果我的第一外語不是英文而是法文或日文,這篇文章就要改稱為「用法文讀小說」,「用日文讀小說」了。

很多外國小說已經有中譯本(簡體版或繁體版);我並非只能選擇英譯本。英譯本和中譯本都是譯本,兩種版本和原著都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英譯本未必比中譯本忠於原著。然而,我還是選擇英文小說(英文原著和英譯本)。固執如我,似乎不給中文譯者面子──事實上我支持辛苦筆耕的中文譯者。我很矛盾:一方面想要給中文譯者捧場,而另一方面自己卻不用中文譯本。我不看中文譯本,並不是因為它們不可靠,而是因為它們太可靠了。如果我讀中文譯本,那麼閱讀過程恐怕就會太順利,一氣呵成,沒有障礙。

但我需要障礙。

用中文讀小說很舒服,而用英文讀小說則讓我不斷在文字陣跌倒。

很多人誤以為我的英文閱讀能力很強──讀了台大外文系大學部和研究所,又在美國的比較文學博士班打滾多年──事實上,我的英文還是不夠好。學,然後知不足。我閱讀英文小說的速度比美國人緩慢很多,而且我需要在閱讀過程中不斷查字典。正是因為我讀英文小說緩慢而吃力,我在閱讀過程中身陷異域,一再覺得文學作品和我疏離。

而這種陌生疏離的感覺,正是我要的。

曾有一種文學流派(即, 俄國形式主義派)主張:一旦語言給人陌生疏離的感覺,讓讀者不安,那麼這個語言就不再只是日常生活工具,而升華成為文學。我的閱讀癖乍看類似這種主張,卻沒這麼崇高。我只是發現:不用中文去進行閱讀時,中文再也無法為我撐腰,我被迫採取謙卑的姿勢來面對異國語文,只好讀得慢,讀得苦,也因此讀得仔細。因為用英文讀小說必須咬牙切齒,一旦讀出味道,就格外刻骨銘心。

因為下了苦功,用英文讀過的小說不容易忘記,可以回味再三。

在講究速度的當代,用英文讀文學正可以抵抗速度。許多英語教學者建議學生在讀英文文章時,不要一遇到生字就停下來查字典,因為那會拖累閱讀的速度,並增加閱讀的挫折。或許這種順暢感有利於學習英語吧,但是這種方便恐怕對文學閱讀者無益,反而有害。我認為,如果真心要讀小說,就必須誠實面對作品中不斷迎面撲來的障礙。遇到生字,就停下來,查字典吧──

享受緩慢,享受挫折。向文學低頭吧。

>>>>2003/12/15聯合報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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