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下台多年的美國總統尼克森,突然寫信給當時的財政部長貝克,要求取消政府派給他的特勤保安人員,理由是:「這樣可以替聯邦政府每年省下三百萬美金。」

尼克森此舉,引起許多討論,當然有不少人稱讚他幫納稅人荷包著想的出發點,也就有人擔心起,曾經在「水門案」中掀過如此風潮,也讓眾多民眾厭惡的尼克森,一旦身邊沒了特勤保安人員,會不會遭遇危險?

「水門案」中也曾積極參與追究尼克森責任的《紐約時報》,特別鄭重其事用社論表達了他們的立場,社論中支持取消尼克森身邊的特勤人員,因為:「有誰會想要去暗殺一個曾對大法官和國會發過假誓,又公然說謊的前總統呢?」

《紐約時報》果然對尼克森極不友善。不過真正的重點在,這篇社論明白點出了一個重要的價值概念──有些人是不值得以暴力相對待的。

沒有人會懷疑《紐約時報》贊成或鼓勵暴力,《紐約時報》毋寧是要用暴力報復作對照,點出一種更強烈的情緒,那就是對一個人輕蔑與不信任到達一定程度時,就不會也不需要訴諸暴力解決了。那樣的人,不再能激起憤怒,只能引來訕笑;那樣的人,也就不會有遭遇暴力的危險了,因為他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讓人忍俊不住,油然在心中回應:「怎麼有人會相信這樣的話?怎麼有人會同意這樣的做法啊?」既然沒有人會相信,沒有人會同意,那麼,不管他在什麼位子上,這個人能有什麼影響力?對沒有影響力的人,我們會氣得咬牙切齒,不惜用暴力手段來對付他嗎?

不會的。暴力沒有那麼廉價,憤怒也沒有那麼廉價。誰會要去暗殺一個反覆說謊,而且每次說謊都被輕易拆穿的人呢?誰會要去暗殺一個無法解釋自己貪腐行為,卻還能冠冕堂皇大談「反貪腐」的人呢?誰會要去暗殺一個永遠前言不對後話,以至於講話都失去意義的人呢?

弔詭地,挑釁別人信任感的行為,如果做到極端,反而不再會激起憤怒與暴力。憤怒與暴力來自於受騙的感覺,也就來自於信任的基礎──「我相信你,你怎麼能騙我?」可是如果信任的基礎完全喪失了──「唉,你再騙嘛,看還有誰相信你?」──時,憤怒就消失了,暴力衝動也隨而煙消雲散了。

因為這樣的道理與觀察,我一點都不擔心,台灣的政治局勢裡,會有什麼暴力的威脅。唉,情況已經壞到讓人憤怒不起來,只能輕蔑地苦笑的地步了,不是嗎?

>>>>2006/10/12 聯合報 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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